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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决定》精神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分类名称:政策信息 作者:周玉清 时间:2006-6-21 11:32:03 察看次数:
      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这对于进一步推进工会维权工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党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要在政治安排、权益维护、舆论宣传上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曾庆红同志强调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能的工作力度要更大一些,措施要更得力一些,主动配合党委和政府,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王兆国同志强调工会要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过程中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因此,认真学习党中央这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是当前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总体上是健康协调的。但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实现和保障的同时,一些地方和单位,职工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导致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工会只有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才能真正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对职工群众产生吸引力和凝聚力,也才能更好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完成党交给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
多年以来,中华全国总工会从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在工会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机制载体、工作格局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1994年召开的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提出了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护职能的总体思路。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十四大,强调要着眼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和巩固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2004年12月召开的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确立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2005年7月召开的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指示精神,系统总结工会多年实践经验,作出《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在新形势下加强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基本任务、制度机制和组织保障等,进一步回答了工会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维权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党对工会的要求和职工群众对工会的期盼,体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工作,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文件组同志编写《工会维权100问》读本,就是为了让广大工会干部更好地理解《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工作,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相信,本书的出版,一定会有助于广大工会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助于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不断扩大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更好地完成党和国家所赋予的光荣任务。
 (此文为周玉清为《工会维权100问》所作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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